关于办理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温馨提示
贤财通(2025) 03号
附件1: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手册.docx
附件2: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及标准.docx全体教职工:
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已经开始,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,于2025年2月21日审议通过了《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》,并于2025年2月26日起施行。年度汇算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。详情见链接
https://fgk.chinatax.gov.cn/zcfgk/c100011/c5238560/content.html
根据文件指示,请各位教职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尽快完成个税汇算清缴。(3月1日至3月20日,需通过个税APP预约办理;3月21日至6月30日,无需预约,可以随时办理)。如逾期未完成清算,涉及补税的会产生滞纳金,并影响个人征信。具体操作步骤可参考附件。
上外贤达学院财务处
2025年3月4日
附件1:《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手册》
附件2:《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及标准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