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规范文章发表业务报销事宜的通知

关于规范文章发表业务报销事宜的通知

上外贤达财通(2025)9

各院、部、处、中心:

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经费使用与报销管理,确保经费列支合规、高效,现就文章发表相关业务的费用报销要求通知如下:

. 适用经费与材料要求

使用学校财务预算经费(预算项目编号以“A”开头)或横向项目经费(预算项目编号以“S”开头)列支文章发表产生的版面费、编审费等费用时,须提供以下材料:

- 合规的增值税发票(发票信息内容须与业务经费用途一致);

- 提供与服务提供方签订的相关协议或合同

- 付款记录截图(个人垫付费用请提供)(截图中记载的收款人名称须与发票开票单位名称完全相符)

- 费用金额在人民币1万元(含)以上的,可通过学校银行转账方式支付。

. 经费使用限制:预算项目编号以“Z”“Q”开头的纵向项目资金,不得列支文章发表相关的版面费、编审费等费用。

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本通知要求执行,确保经费报销流程合规、材料完整。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,可及时与财务处联系。

     特此通知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财务处  

 2025年11月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