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调整2016年度年末财务报销付款受理时间的通知

关于调整2016年度年末财务报销付款受理时间的通知

贤达财通(201604

各部、处、学院负责人:

2016年度即将结束,为了较好的开展年终财务结算工作,财务处拟从20161224日起调整财务报销付款受理时间,安排如下:

1 报销受理时间的调整

取消原虹口1224日(含)以后正常报销时间, 20161223日为本年度最后一次报销日,之后不再受理任何报销单据。

崇明校区20161222日为本年度最后一次对外服务时间,只接受学生收款业务的办理,其他时间不再安排受理业务。

受理时间:虹口校区上午9:0011:30 下午 13:30-16:30

崇明校区:下午1300-15:30

2 银行转账支付、支票支付、现金支付及借款单据受理的调整

20161224日起暂停单据款项的对外支付,包括银行转账支付、现金支付、支票支付;暂停受理任何形式的借款单据。

3 恢复受理时间

   恢复受理时间待2017年度经费本下发时另行通知。

4 友情提醒

  请各部门、各院系负责人合理安排好2016年度年末经费的使用、报销工作以及对外支付的时间,201711日起,不接受及支付校内经费所属期为2016年度的单据和款项(财政资金项目经费、校外专属项目经费除外)。

特此通知,请相互转告。

 

财务处

2016年11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