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取消2016年度6-12月部分财务报销受理时间的通知

关于取消2016年度6-12月部分财务报销受理时间的  通知

各部门、学院负责人:

20165月起我校已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从6月起每月初须按主管税务局要求进行发票认证和申报工作。为了能较好的完成此项工作,财务处拟从20166月起取消部分工作日的财务报销受理时间,具体时间如下:

201663日(周五全天)、201675日(周二上午)、201696日(周二上午)、20161011日(周二上午)、2016114日(周五全天)、2016122日(周五全天)。其他报销时间不变。

2017年度报销受理时间另行通知。

特此通知,请相互转告。

财务处

20165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