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学院负责人:
2013年度即将结束,为了较好的开展年终财务结算工作,财务处拟从2013年12月21日起调整财务报销付款受理时间,安排如下:
1)报销受理时间的调整:
取消原虹口正常报销时间,调整安排2013年12月23日(周一)为本年度最后一次报销日,之后不再受理任何报销单据。
崇明校区2013年12月24日、2013年12月26日只接受学生收款业务的办理,其他时间不再安排受理业务。
受理时间:虹口校区上午9:00—11:30下午13:00-16:30
崇明校区:下午13:00-15:30
2)银行转账支付、支票支付、现金支付及借款单据受理的调整:
2013年12月25日起暂停单据款项的对外支付,包括银行转账支付、现金支付、支票支付;暂停受理任何形式的借款单据。
3)恢复受理时间:
恢复受理时间待2014年度经费本下发时另行通知。
4)友情提醒:
请各部门、各院系负责人合理安排好2013年度年末经费的使用和报销工作,2014年1月1日起,不接受及支付校内经费所属期为2013年度的单据和款项(财政资金项目、校外专属项目除外)。
特此通知,请相互转告。
财务处
2013-12-0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