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院系、部门负责人: 原国内旅差费伙食日补助(除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外)为50元/天/人,并在报销时一并结算给报销人。现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,取消补助形式,以限额标准凭出差地合法合规的出差期间内用餐票据进行报销,报销限额标准为50元/天/人。除此以外,仍按原规定执行。 此次调整执行从2012年6月1日起开始,在此日期前发生的国内旅差费及伙食日补贴报销仍按原规定执行。 特此通知。 |
财务处 |
2013-12-03 |
各院系、部门负责人: 原国内旅差费伙食日补助(除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外)为50元/天/人,并在报销时一并结算给报销人。现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,取消补助形式,以限额标准凭出差地合法合规的出差期间内用餐票据进行报销,报销限额标准为50元/天/人。除此以外,仍按原规定执行。 此次调整执行从2012年6月1日起开始,在此日期前发生的国内旅差费及伙食日补贴报销仍按原规定执行。 特此通知。 |
财务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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