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对零星业务款项的收取统一使用
《缴款通知书》的通知
贤达财通(2018)04号
各院、部、处:
为了给广大师生提供更好的服务,提高财务处日常收款事务的服务效率,财务处对各部门、各学院的零星业务款项的收取统一使用《缴款通知书》(详见附件)。
《缴款通知书》由业务部门开具后随同原缴费说明或材料等附件交于缴款人,由缴款人自行前往财务处缴纳相关费用。通知书内容需填写完整,金额书写规范。
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。
特此通知 。
财务处
2018年4月10日
关于对零星业务款项的收取统一使用
《缴款通知书》的通知
贤达财通(2018)04号
各院、部、处:
为了给广大师生提供更好的服务,提高财务处日常收款事务的服务效率,财务处对各部门、各学院的零星业务款项的收取统一使用《缴款通知书》(详见附件)。
《缴款通知书》由业务部门开具后随同原缴费说明或材料等附件交于缴款人,由缴款人自行前往财务处缴纳相关费用。通知书内容需填写完整,金额书写规范。
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。
特此通知 。
财务处
2018年4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