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对零星业务款项的收取统一使用 《缴款通知书》的通知

关于对零星业务款项的收取统一使用

《缴款通知书》的通知


贤达财通(201804

各院、部、处:

为了给广大师生提供更好的服务,提高财务处日常收款事务的服务效率,财务处对各部门、各学院的零星业务款项的收取统一使用《缴款通知书》(详见附件)。

《缴款通知书》由业务部门开具后随同原缴费说明或材料等附件交于缴款人,由缴款人自行前往财务处缴纳相关费用。通知书内容需填写完整,金额书写规范。

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。

特此通知 。


财务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8410



缴款通知书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