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学院负责人: 2014年度即将结束,为了较好的开展年终财务结算工作,财务处拟从2014年12月24日起调整财务报销付款受理时间,安排如下: 1)报销受理时间的调整: 取消原虹口正常报销时间,调整安排2014年12月23日(周二全天开放)为本年度最后一次报销日,之后不再受理任何报销单据。 崇明校区2014年12月23日、2014年12月25日只接受学生收款业务的办理,其他时间不再安排受理业务。 受理时间:虹口校区上午9:00—11:30下午13:00-16:30 崇明校区下午13:00-15:30 2)银行转账支付、支票支付、现金支付及借款单据受理的调整: 2014年12月24日起暂停单据款项的对外支付,包括银行转账支付、现金支付、支票支付;暂停受理任何形式的借款单据。 3)恢复受理时间: 恢复受理时间待2015年度经费本下发时另行通知。 4)友情提醒: 请各部门、各院系负责人合理安排好2014年度年末经费的使用和报销工作,2015年1月1日起,不接受及支付校内经费所属期为2014年度的单据和款项(财政资金项目经费、校外专属项目经费除外)。 特此通知,请相互转告。 财务处 2014-12-0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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